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力思龙金属有限公司年产80万平米铝单板及40万平方米金属天花板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397万元,主要采用开槽、喷涂、折弯等工艺,购置开槽机、铝单板静电喷涂生产线、环保设备、电液同步数控折弯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0万平方米铝单板及40万平方米金属天花板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位于临海市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熬波路3号。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如下表1
表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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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 方位(°) |
相对距离/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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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界 |
喷漆 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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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环境 |
吉利花园 |
367292 |
3180800 |
居住 |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
二类区 |
S(191) |
2270 |
2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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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华家园 |
366611 |
3181838 |
居住 |
SW(221) |
1630 |
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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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门港新区管委会 |
366447 |
3181847 |
行政 |
SW(225) |
1740 |
1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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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村 |
366281 |
3183014 |
居住 |
W(265) |
1390 |
1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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磊石坑村 |
365684 |
3183264 |
居住 |
W(273) |
1980 |
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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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村 |
366032 |
3184268 |
居住 |
WNW(302) |
1960 |
1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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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村 |
366357 |
3184685 |
居住 |
NW(317) |
1980 |
1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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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村 |
366249 |
3185152 |
居住 |
NW(322) |
2410 |
2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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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村 |
367682 |
3184249 |
居住 |
N(354) |
1020 |
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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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200m范围内无敏感保护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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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 |
坝角河 |
-- |
-- |
河流/小河 |
GB3838-2002 Ⅲ类标准 |
农业、工业 用水区 |
W(270) |
330 |
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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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 |
项目建设场地不涉及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及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等敏感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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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环境 |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河谷平原土区,经查阅《中国土壤数据库》,该区域的土种名称为泥涂,属于滨海盐土亚类滨海潮滩盐土土属,母质为近代浅海沉积物。 项目厂界200m范围内无农田、居住区等土壤环境保护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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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环境 |
项目所在地生态结构现状主要为以工业区为基础的人工生态系统为主,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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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主要为铝板表面清洗废水、喷涂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企业全厂废水采取雨污分流,相关废水纳管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2)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打磨废气、喷涂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等。
根据进一步预测分析,本项目各废气最大贡献值在环境质量标准范围内,叠加现状监测浓度后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3)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等设备机械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基本无影响。
(4)固体废物:主要为废乳化液、金属边角料、漆渣、污泥、废原料桶、废包装材料、员工生活垃圾等。
项目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置去向,各项固废经合理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见下表2。
表2 项目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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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措施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期治理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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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焊接、打磨 |
焊接及打磨各工位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约80%,废气集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排气筒(1#)排放,总风量约3600m3,处理效率不低于95% |
满足 GB16297-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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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涂(调漆、底漆和烘干) |
漆房、底漆喷漆房和烘道负压集气,收集效率约95%,调漆和喷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吸附效率约90%)再与烘干废气一起经催化燃烧处理后(处理效率约95%)引至15m排气筒(2#)排放,总风量约58000m3,整体效率约93% |
满足 DB33/2146-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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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涂(面漆和罩光漆) |
漆和罩光漆喷漆房负压集气,收集效率约95%,喷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吸附效率约90%)再进入催化燃烧处理后(处理效率约95%)引至15m排气筒(3#)排放,总风量约78000m3,整体效率约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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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塑 |
喷塑粉尘经自带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外排,处理效率约95%,引至15m排气筒(4#)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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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塑后固化废气 |
烘道集中收集后引至15m排气筒(5#)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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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燃烧 |
经管路收集后引至15m排气筒(6#)高空排放 |
满足“环大气〔2019〕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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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 |
油烟净化设施净化效率不低于75%,风量不小于16000m3/h,处理后引至屋顶外排 |
满足 GB18483-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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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中喷漆废水经芬顿氧化等预处理,汇同表面清洗等废水经混凝气浮+生化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水设计规模不低于120m3/d |
满足GB8978-1996三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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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等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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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口设置 |
厂区设置一个废水标准化排放口并设置专门的废水采样口,安装监控井和pH在线监测装置,设立明显的标志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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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和土壤 |
防渗等要求 |
①简单防渗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做好防渗、防腐处理。 ②生产废水的转移采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废水管道应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 ③厂区路面、车间地面均铺设混凝土,做好地面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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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噪声防治 |
尽可能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对室外各种泵安装减振垫等措施。污水处理站的罗茨风机应置于室内,通过建筑隔声;引风机及鼓风机进出口采用钢板焊接烟道及风道,鼓风机进出口处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厂界达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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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危险废物 |
废乳化液、废槽渣、废槽液、漆渣、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原料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临时存放,并按照法规要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含有危险物料的废包装桶可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并重新用于包装。 |
各类固废合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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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废 |
金属边角料、收集粉尘、废催化剂、废包装材料等外售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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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
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之内。本项目基本符合环保审批原则。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其它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
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在力思龙金属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lsljs.com)或者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查阅相关环评文件。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力思龙金属有限公司、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或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力思龙金属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总
联系方式:13705761333
联系地址:临海市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熬波路3号 邮编:318000
2、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0576-81810385
联系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西段618号 邮编:318000
3、当地环保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5280107 传真:0576-85280106
联系地址:临海市临海大道399号
征求意见的期限:
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8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信息发布单位:力思龙金属有限公司(公章)
信息发布日:2021年6月7日

